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无偿有道是无常




先看一个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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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有偿用血,很好
以前很纯洁地去献过血。
上个月我爸被查出患有癌症,手术用血1000毫升,按照规定可以用献血量抵掉用血量,即 可以报销与献血量等量的血钱。因为此次治疗几乎耗掉家里所有钱,所以一想到血钱能够 退回,心里很高兴。没想到此时问题就出现了——我爸是在重庆用血,而我是在南京献血 ,退血钱就必须回献血地办理。 那好吧,回献血地办理就回去办吧。于是办理好相关手续就回南京这边了。因为我这边较 忙,并未等到我爸出院就回来了,也就是说没能拿到用血发票就回到了南京。后来我爸将 用血发票传真给了我,而原发票则拿去办理了医保报销(注:所谓的“用血发票”其实就 是最后出院给出的医疗费用发票上的一个子项目,整个就只有一张发票)。心想这回报销 应该没啥问题了吧,结果事情远非这么简单。阴差阳错我到了江苏省血液中心去办理,于 是被告知只能到南京市血液中心办。好吧,那就去南京市血液中心办吧。到处转车终于找 到了南京市血液中心,结果又被告知只能用发票原件来办理报销。 天!发票只有一张,医保报销需要此发票,血费报销也需要此发票,问题是两个报销又不 在一地,自然就有时间差,叫人怎么可能同时办理两件?!换句话说,我报了血费就报不 了医保,报了医保就报不了血费。 本来简简单单的事被这些官僚集团搞得这么复杂。设立了这么多血库竟然不是联网的,如 果联网直接在用血地报销不就省了一切烦恼?还分重庆血库、江苏血库,江苏血库跟南京 血库还是互不关联的两码事。报销血费的发票也不能灵活一点,既然另一边用了,这边如 何不能用传真件?难道撕成两份两边走?这不存心让人取不回血钱? 很好,我无偿地献血,你拿血去卖钱;很好,搞这么复杂的报销流程,搞这么多报销规定 、让人东奔西跑,最后到头来一分钱也拿不回来,很好,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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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出身,技术职员,永远会考虑可行性问题。家人也曾经去无偿献血,拿回来一个献血证。说不仅无偿献血者本人还是献血者的家人,都可以免费用血。

我觉得这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首先怎么确定需要用血的患者是否曾经无偿献血?随身带本大红献血证?其实献血证也没有用,网上有啊,大量供应无偿献血证。需要献血证本身就说明了:这技术上无法实施。否则干嘛要献血证?给个名字,身份证号码就行了,数据库一查,喔,曾经在何时何地献血多少CC。

连身份证都无法利用类似条形码的技术来实现全国联网,何况献血证明?虽然献血既然无偿,就不该指望回报。但类似公共机构承诺的“美好”里面,如果没有技术上的可行性,那就该直接无视了。

求是与创新


周末看央视《新闻调查》,柴静主持。这一期节目叫做“以求是之名”,讲的是浙大吴海波论文抄袭事件。牵涉的关键人物有前浙大药学院药理实验室主任吴理茂,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求是”,1938年成为浙大校训。《新闻调查》用这样一个名字,已是讽刺意味十足。

         节目里可以看到,李连达名义上是吴海波的导师,事实上履行职责的是吴理茂。吴理茂本人没有带博士生的资格,他只是个副教授。1998年在杭四校合并为新浙大时,药学院也是实力较弱的一环。

         知识分子一向是讲究实事求是和气节的,并不甘于赤裸裸的无耻。但这次的事件,吴理茂不愿意表现的痛心疾首,只称自己不过是个小萝卜头;李连达的秘书也一再强调,舆论对老人太过苛责了。他们显然都认为,自己的责任不该那么大。这就耐人寻味了。

         事实上这次丑闻的落脚点,也不该在李或吴这样的个人身上。请李连达做院长,并赋予他一年只需来几次浙大的权利,实际导师职责全落在吴理茂身上-----这样的举措,李说了不算,吴说了更不算。浙大人文学院也曾请过金庸做院长,金庸也不会常驻浙大,履行院长和导师职责的。不过这样的举措,对各方都有好处:对李连达来说,他做一个有名无实的院长,除了个人薪资收入,在他个人的工作成果申报中还可以写上作为浙大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带出了若干博士硕士,发表了若干论文,哪怕这些博士硕士论文,其实和他毫无关系;对博士生,硕士生来说,李连达的名声便是一个漂亮的标签,能贴上就是幸福;对浙大来讲,名利双收,李连达的牌子吸引生源和项目资金,所谓学院的实力评估,也会因此上个台阶。的确是多方有利。可惜仍有一方受害。那就是不明真相的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人们渴望政府投资教育,投资科研,结果他们被忽悠了。同时,这忽悠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创新。浙大药学院党委书记,在解释为什么会有李连达这样的挂名院长时,他用的,就是创新这个词。创新,1988年后成为浙大校训。只是有多少罪恶,假创新之名而行?

        回头来看吴理茂的委屈,有情可原了:这事情他说了不算,他的确是小萝卜头;虽然科研论文以求是严谨为先,但以求是为校训的浙大,请无法切实履行院长和导师职责的李连达院士挂帅,本身就与“求是”相距十万八千里,“创新”与“求是”相悖,那就是忽悠的高科技版了;此外,李连达的确当不得那么多的舆论批评,能够在利益面前不动声色心静如水的人,都在烈士陵园里;甚至吴海波也值得谅解:他不过是被捉出来的不幸的一个分子,当浙大轰轰烈烈请来金庸,李连达的时候,他们已经在灌输一种理念:求是不如取巧,包装就是创新。

        不过,哗众取宠,有名无实的事情,只是浙大干么?把话说得很漂亮,事情却做得很糟糕,反过来还能把这糟糕的结果唱的很漂亮,如今已是官场基本功了。要一个大学来保持气节,也已经责之太苛了。

2009年3月17日星期二

见闻之人生海海




1 习惯了每天去泡网江湖看方恨少点评新闻,然后感叹一声人生海海。所以泡网江湖的被关闭,使我倍感不痛快。牛博被关,我觉得正常;牛博我也并不喜欢;但是泡网不同,泡网有声音,而且有各种声音,绝对不是一种。但就是这样,还要被关。

2  小区里最近填了一些绿化地,改成停车场。随后我看到新建的停车场围墙上被人用黑色和红色的大字涂抹:还我绿化。这可以理解。但是后面还有:不许停车,后果自负。

3  我很早以前就有这么个观点:如果要有权,那么就不要获利。但是随后发现有问题,就像颜回一样,你不能让道德完人来做这事情,因为这样的人不存在。那么努力去做到公正和平等,是否可行?试验田是试验我自己,我能不能做到?也试验这个媒介中接触的人,他们是什么心态?泡网上有篇文章,指出其实道路漫长。现在的受过教育的人们,都意识到自己有权利,但他们没有那种意识:别人也有权利。所以看来,道路漫漫,我发现这一点后,我很沮丧。

4  过去的事情,好像习惯说不要再提。比如李宗盛和林忆莲合唱“往事不要再提~~~”。对《朗读者》的解读中,多人都提到因为爱而承接了罪责。不再提其实是逃避的态度。

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

转载庄雅婷:给我一个吻




我有一个朋友,在人前是很受瞩目的“社会名流”,也颇有才气。更重要是他一直保持单身状态并且尚算洁身自好。所以追求他的女孩子也不在少数,但他基本都可以保持以礼相待,从来不趁机玩暧昧和吃豆腐,真是新时代好男人一枚。

 

可是千万别和他一起喝酒。好多女朋友们提起来都啼笑皆非,因为他很显然是个“皮肤饥渴症”患者。平时怎么看都是正常的,但两杯红酒一下肚,他就暧昧起来了,言语之间肢体语言也丰富起来,表现为摸小手,拍脸蛋,轻轻的搂住女孩子的腰。别误会,他的行为一点儿都不猥琐,看起来也不急色,就是很亲密的好朋友之间的动作。朋友们闲暇之余也感慨过:其实,谁都是需要温情的吧。即使没有爱情,也难免脆弱时流露出来一种对温暖的渴望,对身体接触的渴望,那与肉欲无关,说到底,他还是个柔软的人。

 

可是他也闹过笑话。有一次又是一大堆人在一起喝酒,他和一个刚刚认识的朋友的朋友相谈甚欢,那个女孩子看起来聪明优雅,两个人立刻找到了共同语言。酒过三巡之后,他们的手按惯例已经牵到了一起。等大家都散场的时候,看见了他们在酒吧外的梧桐树下亲密的拥吻在一起,于是心照不宣的笑笑走开了。

 

事情的转折是在第二天。当晚一切都很美好,他们绵长的拥吻着,仿佛忘记了时间的存在。然后他松开她,牵着她的手上了自己的车,问明了她的住址,开车把她送回了家。在她家楼下,他们再次深情吻别,他看着她上楼,然后自己发动车子离开。女孩子为自己遇见了一个深情而绅士的男人而激动着,她把这个吻当做定情之吻,她期待着一段新的恋情展开。没想到第二天中午打电话的时候我那朋友又恢复了客气有礼的状态,他好像已经不记得昨天的事情了。女孩子羞愤的对朋友讲遇见了感情骗子,而我那朋友面对指责则是一副无辜的状态说对不起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是我酒后唐突了对不起对不起。

 

这种乌龙搞多了,大家都盛传他是个酒后无德的家伙。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他真的是不抱有猥亵目的的,他只是缺少肉体温暖。无独有偶,我有个女朋友是个文艺女青年,她经常和艺术家们还有文人们一起吃饭,每每也是酒过三巡,男人们的手就伸过来了,摸摸小手,亲亲小脸。刚开始她还有些忐忑,但她意识到了这些人不过是一种表达温柔的诉求后就坦然多了。可是在外人眼里就觉得这些人真是胡来啊,她就只好说,看来外国人的亲吻礼节是有道理的。

 

这个速食时代,连爱情都被视为沉重的牵绊,大家都妄图洒脱做人,却有时敌不过内心上涌的孤寂和渴望。拥抱和亲吻都变成了一种寻求安慰的手段,我那个男的朋友,他陷入那种场景还不自知,而我那个女朋友,她说有时握着这些男人的手,恨不得从心里涌出一股圣母情怀,只觉得人间连一点点的温暖都来得那么奢侈。

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反思当然是不够的




早上4点多就醒了。记得在网上看到过假如睡不着无需强迫自己继续睡,想干什么干什么。我想正是最安静的时候,刚好可以起来看《生死朗读》

写影评要么是技术层面的点评,不过我不是专业人士;要么是个人的观影感受,我其实也没什么感受。我就直接去看影评。看了别人的影评,倒勾的自己有了感受。

许多人着眼于:汉娜是否有罪?麦克是否道德?影片是否为法西斯罪行披上了温情的外衣?就像当初热闹的讨论《色戒》是否美化了汉奸一样。法律可以说是规定了最起码的道德;罪行是否成立的依据也是法律。所以上面的这些问题统统变成道德问题。

不过在我的观感里,道德是非常具体,乃至细入毛孔的技术问题。比如杀人是犯法的,夫妻也该忠诚互爱。那怎么看李昂小说《杀夫》中的女主人公呢?具体到《生死朗读》里的汉娜,与她那些有文化的前同事相比,她不知道怎么为自己开脱罪名,她首先认为自己是守卫,因而负有责任;其次她觉得没有其他办法,总得腾出地方,“换了你,怎么做?”在影片中,有没有罪来自审判;事实上是否道德,常常也是来自他人的评判。不过他人通常无法细致入微到当事人的情境,道德与否,其实也是模糊的判断。所以短短两小时的电影,不该用道德问题来做解读。是不是道德或者有多少罪行。影片中麦克的课堂上老师有这么句话,“保密这个观念是西方文学的核心”。假如事实或者真相得不到全面的被了解,评判就难免有失偏颇。

道德问题之外,则是反思。集中营题材的电影已有数百部,《生死朗读》是一个新的视角。关于反思,影片中也有了最激烈的结论:在讨论课堂上,麦克的同学大声喝问:
我刚还开始相信这场审判,我以为这是对的。但现在我认为这是在转移注意力。你选六个女人,让她们受审。你说她们是坏人 她们有罪? 就因为某个幸存者碰巧写了本书!这就是她们受审而别人没有的原因。你知道欧洲有多少集中营吗? 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父母,老师。你们怎么让这一切发生的?为什么不在你知道一切真相的时候自杀?
原来有罪的人那么多。如果个人力量无法螳臂挡车,那么自杀至少是保证道德高尚的有效办法。1966到1976那段时间内,多少人是红色小将呢?又有多少人选择自尽呢?如果反思的答案是自我毁灭;就像追究宇宙或人生终极问题的哲学家失了心疯一样,这反思或追究,是不是脱离了本意?

这部电影在豆瓣最受欢迎的影评中有这么一段话:无知并不一定是罪恶的起源,相反,它的作用往往是媒介,如同汉娜的守卫工作,死水微澜,将人性的毁灭从源头一波一波冷漠的传送出去,遇到相似的波纹,产生共振,便造就时代的狂热。 
在《德意志的胜利》中,那些民众是如此狂热,希特勒就像是救世主。希特勒当然不会是无知的,但民众呢?

我们现在的教育追求将来大学生毕业出来是否能够找到发挥所长的工作。但教化的意义其实在于摆脱愚昧,独立而清醒。如果我们的民众渐渐能独立和清醒,那么悲剧也许就不再会发生。

我所能总结的就是宽容。因为道德是具体而细微的技术问题,那就让我们少做审判。哪怕是审判自己。对于我们自己的所作所为,也许还得要过若干年回头再看,我们才会有清醒的了解。倘若我们觉得汉娜值得理解,麦克值得原谅,倘若我们宽容那些过去的人和事,也就宽恕了我们自己。

离婚以后,麦克带着小女儿去找他的母亲。和他母亲说不用担心他的前妻。母亲说,不,我不担心她,我担心的是你。影片的最后,麦克开始向女儿讲述这段他一直走不出来的往事。他终于能坦诚面对过去,宽恕了过去的那个自己。

2009年3月8日星期日

抄书:易中天,《帝国的惆怅》



易中天大概是从20075月起在央视百家讲坛开讲“品三国”。这以后他就红的发紫了。《帝国的惆怅》是20058月第一版的书,此书出版时作为“文汇原创丛书”的一册,在36本册子中排名35。其中的文章当然写的更早,更早的时候他更不红。他自己的话可以作为证据:在《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的开头,他这么写“前两天重读了夏坚勇先生《湮没的辉煌》一书。我一直认为夏先生的历史大散文,无论气度还是识见,都在某先生的‘文化大散文’之上。”到07年后易中天大红大紫更胜余秋雨,他就断无可能再说这样貌似不平实则发酸的话了。

《帝国的惆怅》大卖。其中的文章也大有可读。抄几段如下,先是《荒唐的正义》:

严世蕃二进宫的消息轰动了京城。许多人额手称庆,都认为沈炼和杨继盛的冤案这回总算可以平反了。林润和郭谏臣是这么认为的,“三法司”长官黄光升、张永明、张守等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因此他们在判决书里,便大讲严嵩父子如何迫害忠良,而且重提沈炼、杨继盛案。草稿送到徐阶那里,徐阶问,诸位的意思,不是想救严公子一条性命吧?黄光升几个都说,当然不是,恨不得立马就杀了他。于是徐阶不慌不忙拿出自己的稿子,上面一五一十列举了严世蕃的“反迹”: 什么住宅私拟王府啦,什么招募亡命之徒啦,什么谋为外投日本啦,什么串通里应外合啦,不一而足,而且说得有鼻子有眼。蛊惑严世蕃在南昌称王的,是彭孔;挑唆严世蕃勾结黑社会的,是典楧;煽动严世蕃里通外国的,是罗龙文;协助严世蕃诱致外兵的,是牛信。黄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了,立即照抄上奏。结果,皇帝在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三月二十四日下诏,以“交通倭虏,潜谋叛逆”的罪名判处严世蕃死刑。而且,根据徐阶的意见,并没有“秋后处决”,而是“亟正典刑”。

为什么是黄光升等人一看就明白?易中天在后文做了解释。

徐阶不是糊涂虫,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尝不知道以“奸党”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论”、“正法”、“正条”?他又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为沈炼和杨继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为这些冤假错案都是皇上钦定的。如果把沈炼和杨继盛案翻出来,就是和当今圣上过不去了(是彰上过也)。当然,皇帝做错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纠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听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个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人。《明史·奸臣传》说:“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说,嘉靖这个人,是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钱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还大。所以,严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护短”的心理煽风点火就行。难怪严世蕃听说三法司把沈炼和杨继盛的旧案翻了出来,竟然在狱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他知道,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怀疑和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三法司的乌纱了。所以徐阶对黄光升几个说,按照你们这种写法,严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门了,诸位反倒可能被关了进去。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如果这里要讲恶花结恶果,要讲程序正义,那就会离谱。种种不合理的源头,还在帝制。

嘉靖的聪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谓“国家大事”,其实是要分析的。国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鸡毛蒜皮是小事,就连财政、赋税、军事、工程、刑律,总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去处理的事情,对于皇帝来说都是小事。因为它们不是纲,而是目。目,是可以也应该交给臣下的,皇帝要抓的是纲。而且,皇帝也只应该抓纲。只要皇帝抓住了纲,所有的目就带起来了。纲举目张嘛!

  什么是纲?纲就是权力,就是任命与罢免、提拔与处分、奖赏与惩罚官员的权力。国家的事务是由大小官员来打理的,而官员最想的是升官,最怕的是罢官。所以,抓住了官员的任免权,就抓住了官员的命根子;而抓住了官员,就抓住了天下。所以,只要抓住这个“纲”,就可以“垂拱而治”,将天下“运于股掌”。

   皇帝自然有这个权力。因为从理论上讲,官员是皇帝的儿子(因此叫臣子)、奴仆(因此叫臣仆)、打工仔(因此叫臣工)。作为父亲(君父)、主子(君主)、老板(君王),皇帝在制度上拥有对官员的生杀予夺之权。但是,有没有这个权力是一回事,会不会用又是另一回事。嘉靖就是会用的。他甚至不必动用升迁奖惩的大权,只要“假以颜色”,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方说,严嵩刚刚被重用时,曾经遭到官场的普遍攻击。明代是实行“两京制”的,南京和北京都有中央政府,而南京和北京的给事中(六部监察官员)和御史(监察部官员)弹劾贪官污吏,第一个提到的就是严嵩。因为严嵩实在太不像话,居然向宗室诸侯勒索贿赂,他的儿子也四处活动,大走后门。然而嘉靖为了包庇严嵩,便故意向他咨询国事,而且故意表示欣赏(必故称赏),哪怕严嵩的回答实在不怎么样(平无奇)。这样连续多次以后,对严嵩的攻击也就烟消云散,正所谓“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可以说,正是由于嘉靖的纵容,严嵩才有恃无恐,日益骄横,终于成为天字第一号的大奸臣。

    实际上严嵩终其一生,都只是“宠臣”而非“权臣”。他推荐的人选,并不一定能保住官位(吏部尚书缺,嵩力援欧阳必进为之,甫三月即斥去)。他的心腹获罪,也不一定能够救援(赵文华忤旨获谴,嵩亦不能救)。在嘉靖心目中,严嵩其实是自己手中一个可以任意把玩拿捏的玩意,一条“叭儿狗”和一只“小白鼠”,高兴时揽在怀里,不高兴就一脚踢开。事情都让他去做,责任却不替他担。今天让他青云直上,明天就把他打入冷宫。最后,名垂青史的是嘉靖(因为奸臣是他除掉的),背上骂名的是严嵩(因为坏事都是他干的),这难道公平,难道不荒唐?

  严世蕃伏诛后,严嵩也被抄家。一无所有的严嵩只好“寄食墓舍以死”,也就是寄居在守墓人的房子里,到处要饭吃。这离他最风光的时候也不过三四年光景。

上面选的几段,是讲严嵩和嘉靖帝的关系。对于现在混迹官场的人物,如果读到这些,不知道是否会陡生寒意。

另外,《中国大历史》中提到王莽的改革,他的政策从中央到边陲,已然变样走形。而有明一代,当皇帝的几乎个个乖张荒唐,明朝却依然维持了近三百年的统治,原因在哪?在于士大夫的思想和制度千百年来已然成熟。官员都从读书人中出,所有读书人又都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己任。所以明朝的皇帝并不是为所欲为。嘉靖万历皆如是。读书人当官以后以他们自己理解的理作为标杆去治理公务,情形已与汉朝不同。哪怕明朝天子并无多少恩惠雨露,读书人,士,在明末清初,仍然前赴后继慷慨赴死。这一些内容,是在《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一文中了。

阎崇言这样的货色,在无锡挨打,吃了一个耳光,已经是再文明不过的招待。易中天写到,“然而这支战无不胜的铁骑(清兵)在江阴城下却遇到了最顽强的抵抗。六万义民面对二十四万清军,孤城困守八十一天,使清军连折三王十八将,死七万五千人。城破之日,义民无一降者,幸存者仅老幼五十三口。”什么叫做咬牙切齿,读这段的时候就是。这段历史,“洋洋大观的《明史》和《清史稿》竟不着一字。”

在网上搜不到这篇《人是要有点精神的》。不仅仅因为易中天援引夏坚勇的点评:太平盛世,天下是达官贵人的,可到了国将不国的时候,天下便成老百姓的了!易中天自己也有相当毒辣的见解:清朝之所以没有长治久安,祸根在于乾隆。“当乾隆爷用文字狱来屠灭书生们的意气时,大清王朝的丧钟也就悄然响起了。”

“读书人有什么呢?不就是读和说,以及与读和说相关的‘想’么?你现在不让他说,他的魂就去了一半。不能说,即等于不能想,他的魂,又去了一半。剩下的,便只有‘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了。所以说,文字狱兴,读书人亡;乾隆皇帝万寿无疆,书生意气命若游丝。”

“没有了又怎么样呢?直接结果是:东林书院被毁不到二十年,大明王朝就呜呼哀哉了。”“革命党起义,袁世凯逼宫的时候,有没有史可法,有没有黄道周,有没有阎应元呢?好像没有。”

“这一点都不奇怪。当整个社会都万马齐喑,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大家都不再议论朝政时,这个政权的兴亡也就没有人上心了。到时候,你想有人出来帮一把,对不起,没门!”

“何况想帮也帮不上。因为魂没有了,不计后果只认死理的精神没有了。事实上,没有了独立思考,就只有人云亦云;没有了书生意气,就只有奴颜媚骨;所有人都不敢讲真话,就只好说假话。鸦片战争期间,清军前方将帅几乎没有一个不撒谎,没有一个不谎报军情,道光皇帝就在一片谎言之中进行决策。这样的军队,岂有不败之理?这样的国家,又岂有不亡之理?”

OK,网上搜不到这文,很正常吧。易中天去坐牢也很正常。

2009年3月6日星期五

见闻20090306




1 一不小心,木子美就成了前辈。刘原在他的博客《丧家犬也有乡愁》中写到木子美:
 以前南都的老同事曾经笑我是男版木子美,这让我很沮丧,因为我其实是个禁欲主义者。以前虽在一个大院,但我没见过她,只是有回在专栏里拿一位同事开涮,写到:木子美说,你在床上有多久,我就给你多久的采访时间,我的一个同事虽然从前当过木子美的实习老师,但以他那瘦弱的身板,即便出马估计也就写一快讯回来。

    我的专栏当时只在外地发,不知道哪位同事看到了,转到内部论坛。我提及的那位同事一看我就咬牙切齿。哈哈。

    如果现在再碰到这位同事,我想骄傲地对他说:我虽然不知道你究竟能写快讯还是消息,反正我采访过她两个多小时。”

他如此评价木子美:“ 木子美不错,很爽快,不装,不像许多出了点名的女人那么造作。她的文字其实也颇有水准,至少比徐静蕾一类的所谓才女强十倍。如果不跟她那什么,不被她写进专栏里,其实还是可以一交(注意,是神交)的朋友。”

     我很喜欢看刘原的文章。他的经历我也向往:70后。在南方体育干过,然后现在写专栏,最受欢迎的是涉黄专栏。写两性。但他的博客中可以看到许多关怀,激愤或者不激愤。


2  泡网有个方恨少,每天找一些新闻来点评。比如这段“政协委员倪萍建议立法封杀山寨现象”

----------------------------------可以理解。換作是你,拿個上萬的手機,一逛街,發現還沒有民工500塊錢買的手機好,特別是音量,簡直就他媽不是一個量級的!那《自由飛翔》一放,2萬的手機都沒脾氣。
  还有这一段:“顾长卫:对他人好感比不上对蒋雯丽的爱 
-----------------------------------------這就算是承認了吧,蔣雯麗這么大方,干脆收個二房算了。”
  顾长卫这话一出,我觉得颇有深意。 
  现在用惯了RSS阅读器,觉得订阅很方便。很想把方恨少也订阅了。

3 最近网上可以看到简体字与正体字之争。放个图在上面吧。

2009年3月5日星期四

见闻20090305




1 朋友推荐《三联生活周刊》,找了两处都没有。后来想起来是在1块钱卖过期杂志的地方见过。若干年前就有老师说过无锡是文化沙漠。如今报亭也被借种种理由尽数拆除。

2 今天是学雷锋日。泡网转文说如今的80后和90后已经不太清楚雷锋是谁。小学时期每年接受雷锋教育,比如看电影是《雷锋》,唱歌是《接过雷锋的枪》,还要背雷锋语录。雷锋之所以现在被淡忘,并不是现在的世道不需要与人为善。而是不需要那么矫情的善。现在的年轻人不会喜欢做什么好战士;也不会渴望去做一颗螺丝钉;对人太热情反而会令人反感,对所谓阶级敌人冬天般冷酷无情更是令人心寒:因为是不是阶级敌人,普通人自己做不来主的。我们需要诚恳一点的,代价小一点的,有一点点利己动机的善。

3天涯看到三个文。一是小伙子经济危机时摆摊卖情诗的遭遇。哪怕不是真事,写得也很有新意。一个是书话有人发帖谈《小团圆》读后。 当然那是把小说当自传来读的。张爱玲也可怜:
     “张似在乞求胡的怜爱,无助地抱住胡的腿。
  胡那种人,也只有爱珍才挟制得住。收放自如,像养狗般,时不时抛出几根骨头,偶尔夹点钢针。胡呲牙裂嘴地吃了,还觉得大有兴味。
  张的冷清和孤愤,或在一定时间内会吸引胡,以为是家世熏染出的一种清贵。久了,也是寻常。床弟之上,张也觉得自己是一个野民。”

   此外还写到了张的母亲和姑姑。“想象中的二女是大家闺秀型,叛了家门,有勇气有担当,是很IN的新女性。只是不看张的书,你真正想不到这二女可以走到多么远。
  二女曾带一男到英国湖畔区旅游,分享一个男人。那是华滋华斯游吟的地方。
  张的文字就是这样,冷冷地陈说,不下判语。
  现在看张,是没有能力对人和事下判语。”
 
      一个清高孤贵的才女都是可怜的。她们应该青春,应该纤尘不染,应该年纪轻轻得痨病咳血死去,否则就难免不完美了。
      第三篇写四个人。一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二是周星驰的电影。三是陈佩斯的小品。四是王立平的作曲。称为活着的四大绝唱。

4 两件事情。一是无锡新闻上貌似有个软广告文。说玛丽亚女子医院最近发现年轻人堕胎的多了。有个15岁的小姑娘半年内两次。还有是上海的本地论坛上说,有个朋友的女儿初二,因为班中同学嘲笑她至今仍是处女,所以不乐意去上学了。只好转学。
我想到了《美国派》。不过那是高中生了。我初中也听到过同学谈论A片。也有个别同学因为这方面的差错而退学。但意识和行为是两回事。

     



2009年3月4日星期三

转载程鹤麟:香港名校长非礼十多位女教师



香港名校长非礼十多位女教师

话说香港有一位才子校长,姓苏名唤有恒,苏有恒。可以说,他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工作者,曾担任过4所小学的校长,是香港仁爱堂田家炳小学的创校校长,他用了8年时间,将这所新创办的小学,办成一所名校,被香港传媒誉为“状元小学”。1128日宣判时,主审法官盛赞他的教育事业出色。2月份,他被本校的十多位女教师控告非礼,7月下旬,香港观塘裁判法院开始审理此案。

 

法院只审理其中4名女教师的控告。——按她们的说法,原来这位校长喜欢把自己的手伸到女教师身上摸摸索索,过过干瘾。

32岁未婚的女教师A小姐在庭上哭诉,自1999年来校工作后多次遭苏校长非礼,其中4次印象最深刻,被他摸了腰、臀、大腿,还有拉扯胸罩带。

女教 师B小姐作供说,曾因公事到校长室汇报,校长借口按摩她的颈项,突然将手溜进她的衬衣内,还顺势触碰她的胸侧。

女教师C以“咸湿”二字来形容她的前任校长,广东话“咸湿”,意思是好色,C小姐说她任教8年来遭这位校长非礼达百次。起初是在校长室摸她的脚,后来她避免走进校长室,改在公众地方汇报工作,但苏有恒连公众地方都不放过,一看四下无人,那手就伸将过来。

38岁的女教师D小姐指控苏有恒曾先后摸她的脚、臀和肚子,甚至拉开她的外套拉链,摸她的身体,还曾试图把手伸进她的裙内。

 

问题是,所有的指控都只有女教师的口供,没有任何人证物证,法官怎么判定口供的真假?主审法官林嘉欣(与女明星同名同姓的一位男士)说了,依常理,女人被男上司非礼尴尬不光彩,女人被男上司非礼了还要在法庭上详详细细说给大家听更尴尬不光彩,不是忍无可忍,女人根本没必要这么做。而且,当时到警署报案的女教师达15位之多,这个数字也能说明一些问题。所以,法官采信4位女教师的口供而不接受苏有恒的全盘否认。

这就让人联想到2007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认定,自称好心扶起被撞倒老人的彭宇就是撞倒老人的那个人,判决书称,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南京法官的判决,跟香港法官的判决,都运用了“常理”。兄弟我感到,两案的主审法官对人性的评价都不高,我猜他们大约比较相信“人之初性本恶”。内地许多舆论认为判彭宇有罪等于是否定做好事,对社会的伤害将是致命的。兄弟我倒认为,也许法官的用心是提醒我们,瓜田李下小心为上。

 

这是题外话了,还回来说苏有恒。

其实,苏有恒是被自己的一个技术性错误给害了。124日,两位女教师找到校监田定先,就是办校人田家炳的公子,向他投诉遭校长非礼。田定先很快就去学校召见苏有恒,告诉他这件事,并说为老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利益,为仁爱堂的声誉,要求苏有恒自己找个理由辞职。当时苏有恒否认有非礼行为并反问:你有什么证据?田定先回答说:我不信任你了,老师在你手下工作不开心,不论非礼是否属实,你最好辞职。香港私人机构处理性骚扰投诉,往往都是这样私了,既保护了投诉人,对涉嫌人的打击也不算严重。

起初苏有恒同意以健康理由辞职,但是,害他自己坐牢的错误找上门来了,为了多拿半年的薪水,苏有恒要求以病假停职继续拿薪水到8月底。田定先答应帮忙,第二天就打电话到特区政府教育统筹局查询,教统局的回答是:不行。苏有恒一听,当即表示,不辞职了,宁愿面对司法程序打官司。这一念之差,把自己送进了监牢。

苏有恒始终认为非礼很难取证,他想不到法官会“依常理”判案,给了他10项非礼罪、3项普通袭击罪,判处入狱12周并罚款3000元。法官宣判时指出,被告身为校长,为了一时的快活,多年来不断非礼女下属,辜负了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他自己的家人对他的信任,令人痛心疾首

对于苏有恒这样的教育工作者来说,只要被判有罪,入狱12周和入狱12年结局都是一样的。他的律师向法官求情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他下半生会怎样呢?好惨呀法官阁下!”

怎么个惨法呢?

一,他再也不能当校长了,连教师都不能当,永远。

二,他的公职金没了。香港规定,如果一个人因为严重过失而被解雇,雇主可以尽数收回历年为他缴纳的用于退休保障的公职金。

最不幸的是苏有恒的妻子,每次丈夫到庭应讯她都陪伴左右,并为他作品格证人。听完法官宣判她木无表情强忍哀痛,但在她离开法庭乘电梯时,终于按捺不住失声痛哭。

目前苏有恒获准保释上诉,估计也是凶多吉少。

2009年3月3日星期二




早上上班,单位门口的一个报亭被拆掉了。一个中年妇女在原来的报亭旁放了两张矮凳,上面摊放着几张报纸。这些天无锡一直连日阴雨。大雨也许很快就来。这么一会时间,能卖几张报呢?

随后即看到新浪和网易的新闻,无锡一女业主疑因便民亭遭城管强拆吞药自杀”。网易新闻中有这么个跟贴:

考官:什么学历?
考生:小学没毕业。
考官:打过架?
考生:家常便饭。
考官:有案底吗?
考生:刚出来。
考官:体能呢?
考生:还行,一脚踢翻小贩三轮车。
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
考生:是我强项,就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
考官:老头敢打么?
考生:小菜一碟,俺爹是让俺打残的。
考官:你通过了,城管需要就是你这样的人才!
考官:再问一句 出事了怎么办?
考生:我是临时工.
考官:靠~ ,你今晚就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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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是我国秘密发展的准军事化组织,平时管理城市,锻炼游击战术;战时可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五角大楼秘密报告称:中国城管队伍是一支具有强大潜力,能单靠一辆破面包车或皮卡就能全天候作战的可怕准军事组织(我国庄严承诺对外不首先使用城管)
词目:城管
汉语发音:cheng guan
英文: liveried dog
释义:
① 名词:以暴力手段维持××形象,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例句:城管上道,鸡飞狗跳。
② 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
③ 动词:等同于打、砸、抢。例句:他不老实就城管他一下!
④ 叹词:无奈之意。例句:这世道,城管!
⑤ 代名词。例句: 关门,放城管


其实和城管无关了。指派什么样的人去做事,本身就是上层的事情。无锡的这个书记喜欢拆,也是颇有盛名的。